晴耕雨读


小麦 @ 2007-01-07 15:41

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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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过马,赶过车,吹过唢呐,做过专职的哭丧人……直到50岁才得到了自己希冀已久的施展抱负的机会,然而仅仅五年之后又开始了长达十余年背井离乡的漫漫求职路,过起颠沛流离的生活:在一个国家,他曾经因为长得像通缉犯而下过死牢;在另一个国家,又曾经被一帮囚犯围困在山坡上;就连他在下面乘凉讲学的大树,也被人连根拔起夷为平地……四处碰壁,累累如丧家之犬。然而他,就是我们熟悉的圣人——孔子。



       孔子被普遍尊称为圣人,是在他死去很多年之后的事。又过了很多年之后,活在今天的我们重新审视生前的孔子,审视他当时的落魄,会失望地发现其实他只是一个一辈子很不得志的理想主义者。



       他的理想就是实现“大道”,他的“大道”就是东周的礼教。 孔子整日梦想着“其为东周乎”,梦想着可以通过自己推行的“大道”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从而创造“仁义之国”“礼仪之邦”,进而得到“天下大同,举世为公”的理想境界。其实他所需要的创业条件并不高,一个君王的赏识和信任,一个可以有所作为的官职,“期月而已,三年可成”。然而就是这样的要求都不能够被人理解和满足:他伟岸俊朗,却被误认作宠宦;他博学强识,却又委屈成弄臣。他那一套君臣父子的理论,在那个礼崩乐坏需要靠拳头说话的年代,怎样周游列国设坛宣讲,都充满着不合时宜的腔调。他死后历史进入战国时代,天下未平;他的故乡鲁国颓败不兴,国不治;他的妻子儿子与他常年分居又先他而去,家不齐;于是,他只剩下修身,终于将自己修成了孔庙中的泥人,学堂里的挂像,坐上那个被他推崇的祭坛……

       

       这个我们看起来陌生的孔子,就是在高高圣坛上被祭祀了几千年的圣人孔子,就是口述笔录版《论语》和古代新闻人物版《史记》中记录下来的真实的孔子。作者钱宁在《圣人》一书中用现代汉语还原了这些故事。全书以“孔丘成长”和“孔子周游列国”两条线索,以时空交错的方式同步描写了孔子55岁前后的生活。55岁是他生活的顶峰和分水岭,之前之后,都充满着理想主义者的失败。这是部小说,难免有些“大话”,作者还是忍不住开了一些现代玩笑,但是书中的人物,以及史实、情节、言语,虽不敢说“无一字无来处”,但也“俱是按迹寻踪,不敢稍加穿凿”。



       读这部《圣人》,你会读到一些悲哀、一些无奈、一些黑色幽默,当然还有更多的感动。感动于孔子对理想的坚持:在经历了那么许许多多的失败之后,仍然不肯放弃,仍然一次次的努力着,坚持着自己的信仰。人总要坚持点什么,才能把握住生命的方向。那个方向,就是信仰。孔子身体力行地告诉我们,信仰是这样的东西:为了它可以穷尽一生的努力和付出全部的追求,哪怕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哪怕没有任何结果,至少坚持了一辈子。这也许不值得,但没有信仰,其余的更不值得……于是我们被感动了,几乎都不在乎他究竟坚持的是什么。正是这种坚持使他成为圣人的吧?人做点事情并不难,难得是一辈子就做一件事,从未成功,却仍然坚持着。“人类正是因为有了信念——想去陆地生活或是想要直立起来行走——我们的生命才发生了基因突变,成为了人类,并一点点地进化。”也许圣人,也是这样坚持着信念,一点点炼成的——也许成功来得太晚,但他终于做到了。



       其实孔子也并未想成为圣人,他临终前,给子贡说:“圣人?我岂敢?我至多是个君子。其实,我只是想好好做人罢了。”读过《圣人》,知道了圣人的来之不易,就让我们随了孔圣人的心愿,把他看作一个坚持信仰,好好做人的君子吧——圣人就是这样炼成的。


 
小麦 @ 2007-01-07 15:33

火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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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列那一样生活



       列那是一只鼎鼎有名的偶像狐狸。卢梭说:“狐狸列那一直是我心中的偶像”,歌德说:“他那一身火红的皮毛,他那灵动的眼神,时常会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伴随我成长”,马克·吐温说:“他是我童年的最爱,也是我灵感的源泉之一”。火狐狸列那自中世纪起就在法国家喻户晓,很多作家根据他的故事创作出许多优秀的作品,其中就包括歌德和拉·冯丹。几乎每个欧洲人的成长过程中都听说过这只火狐狸的故事。而由玛特·埃·季诺夫人创作的童话《火狐狸》,已经被译为46种文字,在全球流传。



       列那还是一只诡计多端的狡猾狐狸。在与有勇无谋的灰狼的斗争中他占尽了上风,使灰狼丢了尾巴又丢了皮毛;身强体壮好大喜功的狗熊被他通过计谋整的奄奄一息;自认为聪明的公猫从他的身上占不到任何便宜;就连狮王的贪婪也被他利用,成为一道免死护身的法宝。他也常常设计偷取人类的食物,或者骗取小动物的信任从而把它们变成盘中之物。不过所有这些都是为了他亲爱的妻子孩子还有自己能够填饱本能的肚子。他的狡猾让人们对他又嗔又爱,青睐有加。从火狐狸这些尽情挥发他聪明狡猾的想象力的故事中,有人想起了童年生活中的顽皮,有人看到了长大成人后的艰辛。



        中国人历来不欣赏“狡猾”这种气质,可是正如马克·吐温所说,狡猾与聪明其实只是智慧在不同场合的外衣而已,而且人生,的确需要智慧来生存。我们都是那只小狐狸,既没有狮子一般强大,也不想如绵羊般受人欺凌。为了生存,只有运用那露出狡猾面目的智慧,周旋于强者与弱者之间,在社会的夹缝中寻找着属于自己的生机。“——我只是为了生存。生存是什么?像我们这般弱小的种类,没有强健的体魄,多动动脑筋又有什么过错?当我去打击敌人或者猎取食物时,我也想表现的温和一些,可是温和就意味着失去机会,失去机会就意味着要饿肚子,何况还有妻子孩子要依靠我来养活……”火狐狸列那的一番表白不知剖析出多少人的辛酸心事。

                                                                                                                   

       虽然即使我们运用智慧,甚至显得狡猾,生活也并不总是一帆风顺。不过列那总是对自己充满信心,面对重重困难,他不退缩畏惧,而是积极地想办法去应对。列那与家人之间的关心、支持和依恋,也成为他所有努力的最大源泉。也许我们对于大环境无能为力,但总可以努力为家人撑起一片自由的天地,就像火狐狸列那一样,智慧、信心、乐观、不畏强权就是我们全部的力量。


 
小麦 @ 2007-01-07 15:26

亚当夏娃的秘密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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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书可遇不可求,就像爱情。于是,在文化市场西端那个不起眼的小店中,当我抱着戏谑的心情从角落的书架上抽出了这本名为《亚当夏娃的秘密日记》的书时,没想到自己会由此沉醉于书中那淡淡的初恋般的味道,沉醉于那所有的羞涩、甜蜜、驿动和惊喜,才发现:原来伊甸园就在这里。



       诞生于创世纪的亚当与夏娃,作为人类第一遭爱情事件的男女主人公,几千年来他们的故事被反复的演绎与解读:《旧约》中他们是上帝的奴仆与玩物,《失乐园》中他们承担了太多的痛苦。只有马克吐温在这部《亚当夏娃的秘密日记》中用他惯有的幽默笔调,怀着对他本人来说不常见的温情,将亚当与夏娃还原成一对平常的恋人:聊天,拌嘴,逛公园……然后生儿育女,相伴终老:



       最初相遇的时候,亚当眼中的夏娃,总是对世界充满天真的强烈的热情和好奇,又常常莫名其妙的伤感和哭泣。有她在的时候很啰嗦,她不在的时候又很寂寞。年轻的亚当觉得“她还非常年轻,只是一个小姑娘,有许多地方得原谅她。”然而在共同经历了那些被我们熟知却被他们一笔带过的苦难之后,亚当终于明白:“过了这许多年之后,我发现自己从一开始就错怪了夏娃。虽然我们被赶出了伊甸园,可是跟她在一起,远比伊甸园中的生活更有趣……无论何处,有她在的地方就是伊甸园”。



       夏娃则是从一开始便爱上了亚当。亚当用六句话记录他们相遇的情景,夏娃用了八页纸。虽然那时她笔下的亚当还是笨笨的,而且很害羞,她却开始了对他一生的追逐。“为什么爱他?真的,我自己也不明白,而且我觉得这并不重要”。于是,爱从此成为女人的天性。“即使他的歌声会使牛奶变酸,但那有什么关系呢?我可以渐渐习惯喝那种酸牛奶。即使他不够聪明,而且在和蔼、周到、体贴方面还很欠缺,然而他这样已经够好了,而且他还在不断改进呢。”“伊甸园消失了,而我却有了他,我很满足。他全心全意地爱着我,我也全心全意地爱着她。我觉得对于年轻的我,女性的我,这是最完美的结局了。”夏娃,终于取代亚当对于伊甸园的全部注解,“这个名字,也将留存于每一个钟情妻子的心中”。



       马克吐温于1906年出版了这部《亚当夏娃的秘密日记》,是他晚年难得一见的温情小品。一辈子玩世不恭的他,在妻子过世之后终于成为了一个彻底的厌世主义者。也许妻子正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的全部幸福所在,好像书中的亚当一般。也许这本日记就只为表达他对妻子的爱恋:她就是爱,爱就是伊甸园。



       爱情总是永恒的主题,可以跨越时空。这部完成于百年前的作品,今天看来,既是一部原始纯朴的爱情神话,又是一本现代时尚的感情手册。那氤氲在字里行间的温暖和浪漫依然感动着今天的我们:感动,从来都是因为我们从中发现了自己的故事和影子。曾经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拥有天下无双的爱情,读毕,才发现爱情与爱情其实都很相似。原来令爱滋生的种子以及培育爱繁衍的方式已经被这世间第一对恋人镌刻进了我们基因之中,夏娃说:“我是第一个妻子,而且人世间最后一个妻子将把我重复。”作为或终将作为她身后无数个之一,我们宿命般义无反顾地重复着她的爱情旅程。我们应该在爱中成长,学会包容、学会理解,学会充满创造力的热爱生活、呵护爱情。



       今天的我们,也许在忙碌的生活中遗失了那与生俱来的爱的能力。那我们需要的就是这本书,开启我们尘封的记忆:好像年轻时的一个好梦、橘树枝头青涩的果子,还有那些被时光掩埋,沉淀于心底的故事。选择一个有和煦阳光的午后,一个人静静地沉醉于这本书中,让亚当和夏娃唤醒我们的爱。毕竟,有爱的地方,就是伊甸园。



《亚当夏娃的秘密日记》

作者:马克吐温   译者:肖俊风  哈尔滨出版社


 
小麦 @ 2006-12-07 19:15



公公说:行了~你醒醒吧……
我说:我爱他.你们干嘛都不看好!
公公说:因为我们爱你

本来是想煽情一把的,可是早上一睁眼看到青椒的短信,还是忍不住自我消解一下~
短信说:
给你讲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男女主人公必须要背弃自己的信仰,以及承受世俗无情的眼光才能走到一起。故事只有一句话:师太,你就从了老衲吧……



 
小麦 @ 2006-10-12 17:19

终于过了两天清闲的日子~

吃了两天的日本小点心,跟我们同门的日本大叔从家里带来的活活,很精致,吃起来味道淡淡的,糯柔滑软。以后有机会学着做一下吧~
10月12日

现在

这个时间,宿舍门外还有两个电工大哥在忙活着……
 
10月11日

得罪副院长咯~

写文章的时候称呼他是副教授,虽然他的确是啊,可是很忌讳~
 
哈哈,真是尴尬,早就说过老院盘根错节沉淀太多嘛……不过这些问题的确是应该注意的阿~:)
 
哼哼,长得挺帅挺男人的,哼哼,施战军……
 
 
10月10日

如果你爱我,请先爱那村前的小河

 

据说这是在78级山大中文系盛传的一句话,堪称经典的那种。说这话的人现在是新华社一位四十多岁了仍坚持在一线的女记者。

 

写着传播学的作业,想起冯炜老师课上得意地讲起这句话,说我们肯定是不能理解的,并且最终也没有说出标准的理解。其实作为一名传播学老师怎么能讲肯定不能理解这样的话呢,虽然可能我们不知道说这话的人想要表达的想法(传者要达到的效果),但是我们每一个受者作为一个独立的有思想的个体都会对所接受的这个信息产生自己的认知理解。(当然我知道我抬杠如果我真地去这么理论就成了罗永浩老师说的那种流氓学生了嘿嘿)所以我的理解是:

 

从一个具体的层面上讲:这是她对那些没有做过知青的同学说,如果想爱我,请先认可理解我那段知青岁月。从一个广义的层面上说,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有来龙去脉有一段生命背景的人。你可能被某个侧面或者某个阶段的她所吸引,然而还请先理解她生活的世界,她的背后她的周围——她之所以成为今天的她——再去说爱。

 

所以,从另一个方面说,如果有人细细地跟你讲述自己过去的故事,那你可要小心了~。坦白自己的来路,大约是想要为两个人找一个出路的。《成长的烦恼》里迈克结婚时纳闷为什么贺卡上写的是“New  Life而不是New  Lives”,麦基解释说因为结婚之后两个人就要过一个(共同的)生活了,于是迈克很惶恐,奇怪将要过的是谁的生活,又是谁将失去自己的生活……

 

其实我们一见钟情的往往是最如花美眷时的她,出于对这一阶段的她的热爱,我们会自发的去寻找她之前的故事。电影业常常利用人们的这种心理,比如《星球大战》、《沉默的羔羊》,总是先制作制作者自认为最精彩的那一部分,受到追捧后再推出前传、后传、外传……

 

只是一定要理解了才能说爱吗?


 

一片宁静海
潮水正静静推动着爱
我陪你走在这海岸
享受午后的温暖
和你轻轻诉说我们未来
紧紧拥着你
倾听你过往的点点滴滴
伤痛是一定会过去
宽容是一种美丽
忘记昨夜等待明早的晨星


 

 

想与你洗尽铅华梦
共度每一个黄昏
让空气之中充满真爱
海天一色亲密唱歌
不管未来日子如何悲伤或是快乐
和你共度生命每一刻
和你真爱生命每一刻

 

——张信哲  真爱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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